2018春节放假工资怎么算的?春节三倍工资加班费规定
华律网 2018-02-27 15:43
2018年春节假期,法定假日为,2月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 7 天,2月11日(星期日)、2月24日(星期六)上班。也就是说,春节七天假期中,只有前三天是国家法定假日,后四天是双休日调休。那么,2018春节加班工资 怎么算呢?

2018年春节是几月几号?2018年春节哪几天加班是三倍工资?
2018年春节放假安排,2月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 7 天,2月11日(星期日)、2月24日(星期六)上班。
这几天安排劳动者工作,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而如果安排加班的话,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费的支付标准:
(1)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点,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给劳动者正常日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加班费规定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费的标准是: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