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启动对华眼镜反倾销 相关企业材料证明须知
商务部网站 2017-10-11 16:50
阿根廷启动对华太阳镜、眼镜镜框和矫正视力眼镜反倾销
阿根廷生产部2017年10月4日发布2017年第511-E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太阳镜、眼镜镜框、矫正视力眼镜(南共市税: 9003.11.00、9003.19.10、9003.19.90、9004.90.10、9004.10.00)发起反倾销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
请涉案企业根据调查机关要求完整填写答卷,并于收到问卷时起30日内将问卷提交至阿方,相关证明材料不得晚于2018年1月2日提交。有关资料和答卷应由阿国家注册翻译员译为西班牙语,并由阿驻华使领馆认证。参与调查的相关利益方还应随材料附上证明其签字权资格的认证文件。
案件立案公告请查阅以下链接:
http://servicios.infoleg.gob.ar/infolegInternet/anexos/280000-284999/280411/norma.htm。
有关问题可向阿调查机关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5411)4349-3949(工作时间9:30-17:00);
地址:Mesa General de Entradas, sita en Avda.Presidente Julio Argentino Roca 651, Planta Baja, Sector 2, Ciudad Autónoma de Buenos Ai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