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将地方政府债务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人民网   2017-07-28 15:44

­  人民网北京7月28日电 财政部副部长刘伟在今日下午的国新办发布会介绍财政金融政策有关情况。他表示,财政部按照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预算法》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精神,加强顶层设计,着力推进制度建设,形成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监督的“闭环”制度体系。

­  具体包括:

­  第一,实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是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通过的,这个限额按程序确定到各个省,是不允许突破的。

­  第二,将地方政府债务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在《预算法》实施以后,凡是地方政府要新增政府债务,必须纳入预算,接受同级人大审查和监督,不能在预算盘子之外随意举债。

­  第三,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这在法律构架之下,由各地在法定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规范举债。各地的发行规模按照各地偿债能力以及融资需求确定。

­  第四,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政府债务。前面讲的纳入预算、指导地方发行的新增债券,那是增量,是在新增限额以内控制的。但是,过去有很多地方已经形成的存量政府债务怎么办呢?这部分债务已经在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逐步置换,把整个债务成本降低。

­  第五,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管理。制定专门的专项债券管理办法,加强对跟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地方政府资产(如土地资产)相关的专项债务管理。

­  第六,建立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财政部专门制定了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办法,要求各地根据债务总额、结构等对风险进行评估。这是一个非常严谨的制度设计。

­  第七,构建地方政府债务常态化监督机制。除了审计监督以外,财政部驻各地的监察专员办事处(财政专员办),依法对地方政府债务实施日常监督,这是他们的一个重要任务。部分被预警的基层市县政府、操作不规范的融资平台公司,都是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的常态化监控对象。我们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督促地方政府加强债务日常监管。

­  第八,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并公开曝光。对于地方政府违法违规的融资担保行为,除了要求纠正以外,还要问责到人。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频道推荐
  • 美国联邦法官就禁止哈佛大学招收国际学生政
  • 两部门紧急预拨3000万元支持贵州做好地质灾
  • 外交部:已就日本抓扣台湾渔船向日方提出严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