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费将停征 41项行政性收费取消名单 涉及企业和个人

中国新闻网   2017-03-24 14:46

  财政部、发改委3月23日下发通知,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房屋转让手续费、婚姻登记费、收养登记费等41项行政性收费取消或停征,同时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

  也就是说,以后这41项收费就不用再交了。在这41项收费中,涉及企业的共35项,涉及个人的共6项。

  取消或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其中,取消或停征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登记费(包括婚姻登记费和收养登记费)、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预防性体检费、兴奋剂检测费、机要交通文件(物件)传递费、培训费(包括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培训费、国家法官学院培训费、中央团校培训费、中央党校培训费)。

  取消或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房屋转让手续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环境监测服务费、清真食品认证费、卫生检测费、出入境检验检疫费、认证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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