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古城定经营准入:拟禁歌舞厅限制酒吧

云南网   2017-02-15 10:06

  餐饮酒吧等拟限制经营

  限制经营项目是指对遗产风貌保护没有较大影响,对经营项目的布局、数量、规模等进行严格控制的经营项目。主要有餐饮、小吃、熟食;酒吧、茶吧、咖啡吧;珠宝、玉石、玉器。

  歌舞厅等经营项目拟禁止

  禁止经营项目是指与遗产风貌保护、丽江古城传统商业文化不符,以及存在安全隐患、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经营项目。

  主要有歌舞厅;网吧;电子玩具;数码产品;家用电器;影视厅;电子游戏室;家具;现代化妆品;桑拿按摩、美容美发、美甲、纹身制作;现代服装制作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现代建筑材料;与丽江古城传统商业文化和风貌不符的经营项目;存在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经营和销售的商品。

  公众可通过三个途径反映意见

  社会公众可以登录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官网(http://www.ljgc.gov.cn)或丽江政务网(http://www.lijiang.gov.cn)查阅文稿,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传真号码:0888-5101974;通信地址:丽江市古城区大研街道学堂路57号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综合管理科(邮政编码:6741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经营项目目录清单意见建议”字样;电子邮箱:ljgczhglk@163.com。征求意见截至时间为:2017年2月20日。

  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认为,该项目清单的制定,应遵循丽江古城的历史,结合现状和着眼于未来发展的实际和需求,遵循遗产地相关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和顺应丽江古城传统风貌及传统商业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不对环境和资源造成破坏和浪费,坚持按照世界文化遗产标准保护和规划丽江古城的传统商业文化,要通过对丽江古城内经营项目的调研分析、分类细化,使丽江古城商业经营项目规划得以高效、有序、可操作性的执行和管理,从而形成规范的商业经营和管理秩序。(记者 赵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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