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退货暂行办法(解读)定作鲜活易腐数字化等商品
每日经济新闻 2017-01-12 11:13
【工商总局发布网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据工商总局1月11日消息,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明确消费者在网络商品购买行为中的权益及相关法律法规,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暂行办法指出,下列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消费者定作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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