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通细则最新出炉 市值如何算能否打新股(附投资攻略)
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28日曾表态,未来一至两日内会公布深港通细节,话音刚落,港交所官网就将相关细节挂网。
不过令小伙伴们懵圈的是,细节基本都在一份英文文件里,这份文件长达94页!
时报君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捡要点读了一遍,发现这个文件,基本上沿袭了之前8月16日联合公告的内容框架,不过在相关事项的规定上更为详细。
1计算市值时时间咋界定?这个不但明确了,港交所还举了个例子!
在《联合公告》中,对于深股通标的和深港通下港股通标的,均有相关的市值要求,如深股通的标的要求市值6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深港通下港股通标的中,如果是选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的成分股,需要求市值在50亿港币及以上。对于计算市值选择时间的具体方式,《联合公告》并未有明确规定。
对于上述标准,深交所曾有提及,不过港交所的这份英文文件中则进一步明确:
对于深股通标的,交易数据考察截止日前6个月的A 股日均市值,如果上市不满6个月,则采用其上市以来的A 股日均市值。
对于深港通下港股通标的,交易数据考察截止日前12个月的港股平均月底市值,如果上市不足12个月,则采用其上市以来的港股平均月底市值。
港交所文件还专门就此进行了举例说明。
假设2016 年底之前正式开通,这种情况下:
对北向交易,计算深证成分指数或深证中小创新指数[0.17%]成分股市值适用的6个月考察期为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包括首尾两天)。
对南向交易,计算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的成分股市值适用的12个月考察期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 日(包括首尾两天)。
2B股、ETF、ST股是否能纳入深港通标的?
什么样的股票会成为深港通标的,此文件的规定与之前两地监管部门提出的标准并无显著变化,只不过规定更为细致:
B股明确不会纳入,但ETF以后可能视情况纳入。
其实对于ETF能否纳入,之前的两地监管部门已留有余地,这则文件则进一步予以明确。
文件的意思是,在沪股通和深股通标的中,只有A股是合资格的标的,B股、ETF、债券等都不包括在内。但在深股通在运作一段时间和满足相关条件后,将纳入ETF作为深股通标的。
此外,对于被深交所实施风险警示(ST和*ST)的股票,港交所的这则文件也明确排除在深股通标的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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