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股票质押空间有限 中钢债兑付迎来重要节点
债转股或成最后“救命稻草”
作为去杠杆和解决企业债务危机的重要举措,债转股今年以来多次被决策层提及,这或许为陷入“泥潭”的中钢债带来一线希望。据悉,中钢集团债转股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很快将有实质性进展。与此同时,债转股的相关参与银行仍在准备之中,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等。
对此,一位券商研究人士向记者表示,如果中钢集团的债转股方案获得批准,最明显的好处是集团财务压力将下降,例如普通债务将变为可转债,可转债到一定期限后可以按照市场价格转成股份,这就减轻了中钢集团的短期偿债压力。
8月初,银监会《关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金融债权债务处置的若干意见》提出,“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对钢铁煤炭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由此可见,决策层对龙头优质企业的债转股的大门始终没有关闭。
对此,招商证券报告认为,经过长时间的“预热”,债券市场对于债转股已经有了一定的接受度,但是仍然保留着一份警惕和抵触。“如果债转股涉及债券,因为债券持有人的复杂性,回售期的延长对于债券十分不利,推进障碍较大,东北特钢债转股推进十分缓慢,且受到债券持有人的普遍反对。如果债转股并未涉及企业债券债务,债转股之后对于债券持有人则相对利好;但是债券一旦被迫面临债转股,持有人或将面临较大损失,提前做好债券预警和排查更为关键。”
上述券商研究人士坦言,以中央国有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为主的产能过剩企业不宜大面积推行债转股。“这部分企业大都发债的时候隐含着政府的信用背书,发行债券相对容易且成本相对较低。并且这部分债券的主要持有人是银行、保险、基金、券商资管等大型金融机构,他们通常不会像发放贷款一样去计提拨备,因此一旦出现大规模债转股,一次性计提的拨备将会对金融机构的财务报表产生严重的影响。”
中金固定收益研究员姬江帆认为,债转股是困境企业的“救命灵药”,主要是考虑到债转股会使得企业账面财务杠杆降低,有利于企业恢复再融资,渡过暂时的资金困境,逐步起死回生。“问题是,债权人是否愿意对企业继续融资,本质上不是取决于其账面财务杠杆,而是对企业未来现金流产生能力的判断。一个丧失了现金流产生能力的企业,财务杠杆再低也没有继续融资的能力。”姬江帆表示。(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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