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通报巡视整改情况:领导职数超配等问题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3月2日至4月29日,中央第七巡视组对中共国家旅游局党组进行了巡视。6月1日,中央巡视组向中共国家旅游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国家旅游局党组通报中称,按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紧紧抓住问题不放,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在加强党的领导和建设方面
1.坚持党组带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
——加强学习,深化认识,增强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四个服从”,从政治纪律、对党忠诚的高度去审视和检查对中央决策部署的落实。二是注重把整改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学习党章、尊崇党章、维护党章;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三是采取召开党组会、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等方式进行学习讨论,并建立学习贯彻落实的长效机制。先后组织了14次集中学习讨论,邀请中央纪委、中央党校、中央党史研究室3名专家来我局作辅导报告,印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指导意见》及推进计划,印发《国家旅游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及《工作计划》。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四是及时学习传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两会”、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自觉将中央和国务院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于旅游业改革发展之中。
——加强对旅游业重大问题研究,为旅游业改革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一是加强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研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要求,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地区加快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为旅游境外消费回流提供政策支持。二是加强旅游法配套制度建设研究。建立完善以旅游法为核心的旅游法规体系,为旅游改革发展提供法制保障。《旅行社条例(修订草案)》已公开征求意见。三是深入推进“旅游+”战略。对“旅游+”发展模式、创新成果和实践经验进行评估分析。11月召开中国旅游业改革创新经验研讨会。四是推动旅游管理体制创新。目前全国已有17个省(区、市)启动了旅游综合管理体制改革。
——以边境旅游试验区、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为抓手,认真落实中央改革政策措施。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任务分工,牵头推进跨境旅游合作区和边境旅游试验区创建工作,积极协调发改委、外交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研究支持政策。我局对任务分工进一步分解细化,责任到具体部门、具体人,由党组分管领导带队对国务院确定的11个沿边城市逐一进行调研指导。同时,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要求,全面推进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工作。目前已确定首批20个国家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未来三年将建设50个先行区。
——加快推进中央要求的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成立国家旅游局推进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统筹推动每项改革任务的落实。一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今年,国家旅游局在取消“导游人员从业健康证明”这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后,再无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并拟将“旅行社设立审批”、“旅行社经营出国和赴港澳旅游业务审批”、“导游证核发”和“临时导游证核发”等项目下放一级审批层级。仅保留2个行政许可事项,即“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审批”、“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核发”,对保留事项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严格按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二是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积极支持并开展制定中央预算内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方案,推动旅游项目的民间投资。三是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按国务院要求取消了全部4个工商登记前置的旅游审批事项,积极配合工商总局等部门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四是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要求收取行政许可费用,坚决不允许旅游部门违反规定或变相收费。五是以政务公开推动简政放权,实施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加大政府信息数据开放力度,除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都已向社会开放。推动网上办理和网上咨询。六是优化政府服务,印发《国家旅游局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旅行社审批、导游资格考试、导游信息管理和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等网上系统。
——及时督办改革任务和改革措施落实情况。局党组确定的2016年旅游改革重点任务18项,由党组成员分别牵头负责,细化到各职能部门,建立工作进度时间表,明确具体责任人。对不能按时落实的,进行问责督办。广泛听取地方、部门和企业意见,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旅游业改革发展动态。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对旅游改革的关键环节和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
——创新监管方式,专项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一是推进综合监管体制创新。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根据实际需要在旅游景区设立巡回审判点,推广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模式。据统计,目前全国有11个设区市、19个县成立了旅游警察,有5个设区市和9个县成立了工商旅游分局,有5个设区市和44个县成立了旅游巡回法庭。二是结合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对群众反映强烈、行业呼声较高的“零负团费”、“黑社”、“黑导”等欺客宰客行为,以及旅游不文明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印发了《2016年全国旅游市场秩序治理工作行动方案》,与公安部、工商总局联合召开全国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与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导游专座等有关事宜的通知》,修订《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会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小组12个成员单位组成17个工作组,对31个省(区、市)开展了专项督查。三是完善旅游市场秩序综合评价制度,修订完善全国旅游市场秩序指数,7月25日完成今年第二季度测评。加快12301旅游服务热线全国统一接入工作,整合全国旅游行业监管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发挥第三方机构、中国旅游志愿者、全国质监执法人员等3支队伍作用,开展暗访暗查,及时对外公布处理结果。四是加快推进修订《中国出境旅游管理办法》,5月12日修订发布《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新办法,经专家评审,公布了3起旅游不文明行为。五是与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建立工作机制。与泰国、韩国就整治出境游“零负团费”等问题开展磋商。目前已公布19名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41件旅游企业、25件旅游从业人员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记录。今年上半年,全国旅游投诉举报数量环比下降12.42%,媒体曝光及负面评价指数环比下降13.52%。
2.专项整治党的建设缺失问题
——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表率。一是坚持把党的建设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学习、讨论和研究经常化。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印发《国家旅游局党务干部培训(轮训)制度(试行)》和《国家旅游局机关党建工作提醒督办制度(试行)》。二是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分工抓好分管单位(部门)党的建设工作。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党组成员每季度至少深入一次联系点。三是根据机构调整和人事变动,及时对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进行充实调整,积极支持、指导机关党委和各基层党组织依纪依规开展工作。四是明确局党组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党建工作专题汇报,每年年底向中央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坚持党建和业务“两手抓、两手硬”,强化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一是制定《国家旅游局党建工作责任制》,构建局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具体负责、各基层党组织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二是严格实行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与机关业务工作、与旅游业改革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4月中旬至5月上旬,开展了落实《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情况自查和检查,抽查了国际司、规划财务司、监管司、港澳台司、人事司、信息中心、旅游报社、研究院等8个单位。三是进一步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的学习。7月1日,召开全局党员大会,通报表彰37名优秀党员、8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8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发挥先进模范带头作用。“七一”前后,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重温入党誓词,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
——专项整治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问题。一是依据党章和《党组工作条例》、《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7月1日,结合召开国家旅游局纪念建党95周年党性教育暨表彰会,党组书记李金早以“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推进旅游业改革发展”为题,给全局党员干部上了一堂党课。其他党组成员也都分别讲了党课。二是5月30日印发《关于局党组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讲党课有关工作的通知》。局党组成员坚持做到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过双重组织生活,合计16次。三是健全完善党务干部培训轮训制度,做到党务干部培训、轮训经常化。基层党组织书记两年内至少参加一次培训,新任党组织书记任职6个月内必须参加培训。7月8日,举办了一期基层党组织书记和机关党委工作人员培训班。10月将举办一期纪检委员和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专题培训班。四是建立党建工作提醒督办制度,明确提醒督办事项,规范提醒督办流程,并设置党建工作督办通知单。
——专项整治基层党组织不健全问题。一是针对基层党组织不健全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整治,督导国际司、红色旅游办公室、监管司、离退办党支部,服务中心党总支和党支部、中国旅游报社党委完成改选(补选)工作,指导撤消旅游协会党总支,组建成立旅游协会党支部和旅游专业协会党支部。二是督导中国旅游报社党委、纪委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督导政法司、旅游协会、旅游专业协会、时尚杂志党支部,机关服务中心党总支和党支部等单位配齐纪检委员或指定一名党员干部负责纪检工作。三是积极做好直属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以及离退办党委换届选举准备工作,9月底前完成。四是配齐综合司、中国旅游出版社领导班子,及时督导综合司党支部、中国旅游出版社党委及所属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
——开展党员基本情况集中排查。对与我局解除劳动关系、应当转出组织关系的3名党员,及时办理了转出手续。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1名党员,依据相关规定程序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同时健全完善党员名册等基本资料,基本查清党员身份信息,摸清党员底数,理顺党员组织关系。
——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选拔任用机制,加强干部监督管理,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
一是认真整改选人用人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7月15日,修订并印发《国家旅游局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规范民主推荐程序。加强机关司室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对4个司室和2个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补充配备(包括5名主要负责人)。
二是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坚持“一案双查”,落实责任追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6月27日,修订并印发《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方案》。健全与纪检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将直属单位拟提拔中层以上人员纳入重点核查范围。根据中央选人用人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对填报内容与抽查核实结果不一致、且相差数额较大的5名干部进行重新核查,由人事司组成工作组与5名干部分别谈话,指出他们存在的问题,讲解政策要求,严肃批评教育。
三是加强驻外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驻外人员管理的通知》,强化驻外人员请示报告、内部管理、出入境管理、述职述廉、任前培训、离任审计(巡视)和纪律要求等规定,建立驻外人员出入境记录核实比对电子台账,全面了解掌握驻外人员出入境有关情况。同时,梳理核实了2013年以来离任的26名驻外人员出入境记录,遵守请假报告制度总体情况良好,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全局,强化驻外人员的纪律意识。
四是严格执行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继续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根据中央选人用人专项巡视反馈意见,针对9名干部存在的出生时间涂改、记载不一致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组织认定。
五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企业、社团兼职有关规定,彻底清理领导干部企业和社团兼任问题,对2名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因工作需要在下属企业兼职超过1个的问题作出调整,对清理规范时发现的5名退休干部在企业、社团兼职领取的报酬进行收缴。
六是认真核查中央纪委驻商务部纪检组转来的7件中央第七巡视组移交的来信来电反映的有关人事情况,纳入整体整改工作统筹推进。七是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7月6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审核把关,坚持个人领取证件责任承诺制,实行“行前谈话和销假确认书”制度。
(二)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方面
1.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是严格落实《中共国家旅游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切实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一案双查”。定期向中央和中央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局党组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三是局党组书记与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和20个驻外旅游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四是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运用近年来我局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和中央通报的典型案例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五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和风险防控。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预防为主,早约谈、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与驻外人员进行了5人次任前廉政培训。六是对原驻局纪检组监察局转交的9件信访件,进行了处置并了结。
——抓好制度落实。在《国家旅游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方案〉的意见》基础上,明确各党支部(党总支、党委)每半年向局直属机关党委报告一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直属机关党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检查,今年将在9月进行集中检查。
2.落实监督责任,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职尽责
——进一步加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和教育培训,做到凡提拔使用和驻外的必须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凡有违纪苗头的进行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凡有举报的必须查清查实。针对中央第七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实行专人负责,积极支持和配合中央纪委驻商务部纪检组、直属机关纪委依纪依规开展工作。其中,经与纪检组共同研究,并报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同意,对1名正司级领导违规领取费用问题进行处理, 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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