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独家回应:如何衡量我国真实的外债风险?
审视全球各国外债安全线
外债作为一种资源,适度利用有助于一国经济发展,但如果过度依赖和不合理使用则可能产生债务风险。
国际上通常采用一些流量指标和存量指标来衡量经济体与外债有关的潜在风险。其中,流量指标主要用于衡量经济体的偿付能力,包括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等;存量指标主要用于衡量经济体是否有能力获得足够的流动资产以履行其短期偿付义务或是否面临流动性问题,主要包括短期外债余额与外债总余额之比、短期外债余额与外汇储备之比等指标。
其中,负债率反映经济体外债规模与其经济实力之间的关系,目前国际上比较公认且相对保守的安全线为20%;债务率则衡量外债可持续性,通常出口能力越强,外债清偿能力越大,国际公认安全线为100%;偿债率则是综合反映偿付能力和流动性的混合指标,国际安全线为20%。而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之比这一指标,反映当经济体偿还外债的其他支付手段不足时,可动用外汇储备资产来偿还外债特别是短期外债的能力,国际安全线为100%
由此分析,可得出我国外债风险的国际水平。
从外债存量规模看,世界银行的季度外债统计数据显示,美国、英国、法国、德国和荷兰的外债规模,位列向世界银行报送外债数据的75个经济体的前5位,其2015年末外债余额最高的美国和英国分别为177104亿美元和82539亿美元。外债规模位列发展中国家前列的分别为中国、巴西、俄罗斯和墨西哥,其2015年末外债余额分别为14162亿美元、6650亿美元、5158亿美元和4181亿美元。总体上,发达国家外债远高于发展中国家,其中美国又远超世界其他国家,体现了各国利用外债资源及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
从外债风险指标看,中国、巴西、俄罗斯和墨西哥等发展中国家的负债率等大部分指标在公认的安全线以内,而美国、英国和德国等发达国家各项安全指标高于公认安全线,但却未发生债务危机,表明发达国家的外债抗风险能力较高。
一方面,发达国家货币是主要的国际结算和储备资产货币,其本币外债占比较高(如美国本币外债占比高达94%),外债偿还受汇率波动影响小,还可通过发行货币的方式来偿还债务;另一方面,发达国家生产力和经济发展水平及前景相对较好,金融市场相对发达,通过发债等在国际市场上筹借资金的能力较强。
表1 部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2015年末外债风险指标
金额单位:亿美元
|
外债总额 |
短期外债余额 |
负债率 |
债务率 |
短期外债与外汇(国际)储备之比 |
美国 |
177104 |
52121 |
99% |
783% |
1359% |
英国 |
82539 |
53010 |
290% |
1057% |
4092% |
法国 |
49798 |
18505 |
206% |
685% |
1458% |
德国 |
49195 |
16529 |
147% |
313% |
952% |
荷兰 |
40231 |
8527 |
535% |
646% |
2229% |
中国 |
14162 |
9206 |
13% |
58% |
28% |
巴西 |
6651 |
511 |
37% |
288% |
14% |
俄罗斯 |
5158 |
420 |
39% |
132% |
11% |
墨西哥 |
4181 |
698 |
37% |
103% |
39% |
数据来源:世界银行季度外债数据统计库(QEDS);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金融统计》(IFS)。
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纵观20世纪80年代拉美债务危机、90年代亚洲金融危机以及本世纪的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其外部表现为负债规模超出了其清偿能力,到期无力偿还债务,但深层次原因都是国内经济发展乏力、经济结构不合理、对债务过度依赖、外债资金使用效率低等多项因素的综合作用。
因此,为有效防范外债风险,客观上要求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政策加强协调配合,共同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从我国情况看,随着近年来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国民经济总体上呈现持续快速增长,对外经济蓬勃发展,外汇储备增长较快。虽然2015年以来面临国内经济下行、经济结构调整等困难,但经济增长速度仍居世界前列。
在此背景下,尽管我国外债规模在持续扩大,从1985年的158亿美元上升至2016年3月末的13645亿美元,但主要外债风险指标一直处于低位。例如,2015年末,我国负债率为13%,债务率为58%,偿债率为5%,短期外债和外汇储备之比为28%,均在公认的安全线以内,也优于发达国家和经济规模较大的发展中国家相关外债风险指标,
因此,总体上看,我国外债风险可控。
下一步,外汇局将继续积极构建和完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跨境资本流动管理体系,密切关注外债总体规模及结构变化等情况,加强事中事后监测分析,有效防范外债期限和币种错配等风险,并以此防范异常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本文作者系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 郭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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