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通起航倒计时 每日额度130亿元不设总额度限制
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士余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主席唐家成在北京共同签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联合公告》。深港通的主要制度安排参照沪港通,遵循两地市场现行的交易结算法律法规和运行模式。深港通不再设总额度限制,深股通每日额度130亿元人民币,深港通下的港股通每日额度105亿元人民币。同时,沪港通总额度取消。
需4个月左右准备时间
根据联合公告,双方原则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建立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这标志着深港通实施准备工作正式启动。
沪港通于2014年11月17日正式开通以来,总体运行平稳有序,为启动深港通提供了基础和条件。深港通开通后,内地与香港之间的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将包括沪股通、沪港通下的港股通、深股通、深港通下的港股通四个部分。深港通的主要制度安排参照沪港通,遵循两地市场现行的交易结算法律法规和运行模式。
联合公告确定,深港通不再设总额度限制。深港通每日额度与沪港通现行标准一致,即深股通每日额度130亿元人民币,深港通下的港股通每日额度105亿元人民币。双方可根据运营情况对投资额度进行调整。同时,沪港通总额度取消,于此公告之日起即时生效。
两地交易所及登记结算机构将制定发布或调整完善相关业务规则,积极推进技术系统开发及测试、业务资格申请、投资者教育等各项准备工作,并将公告进展情况。在相关交易结算规则和系统准备完成、获得所有相关的监管批准、市场参与者充分调整其业务和技术系统、所有必需的跨境监管执法合作安排和投资者教育工作准备就绪后,方可正式启动深港通。从联合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上述方案正式实施,需要4个月左右准备时间,正式实施时间将另行公告。
吸引更多资金进入A股
张晓军指出,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适时启动深港通”。深港通复制了沪港通试点取得的成功经验,是境内交易所再度与香港交易所建立的连接机制。启动深港通,是内地与香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的又一重大举措,具有多方面积极意义。一是有利于投资者更好地共享两地经济发展成果。将进一步扩大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的投资标的范围和额度,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跨境投资以及风险管理需求。二是有利于促进内地资本市场开放和改革,进一步学习借鉴香港比较成熟的发展经验。可吸引更多境外长期资金进入A股市场,改善A股市场投资者结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三是有利于深化内地与香港金融合作。将进一步发挥深港区位优势,促进内地与香港经济、金融的有序发展。四是有利于巩固和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有利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张晓军表示,深港通主要制度安排参照沪港通,遵循两地市场现行的交易结算法律法规和运行模式,主要有以下五方面要点:一是交易结算活动遵守交易结算发生地市场的规定及业务规则。上市公司继续受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其他规定的监管。二是中国结算、香港结算采取直连的跨境结算方式,相互成为对方的结算参与人。三是投资范围限于两地监管机构和交易所协商确定的股票。四是对跨境投资实行每日额度管理,并进行实时监控。两地监管机构可根据市场情况对投资额度进行调整。五是港股通投资者仅限于机构投资者及证券账户、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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