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收费期限和标准将重新规定
“到期不再收费”条款或修改
一直萦绕在很多人心头的一个问题是:收费公路标准会不会降,何时停止收费?按照现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从1984年国务院出台“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收费公路政策至2014年刚好30年。这也意味着,将陆续会有收费公路收费期限到期。但是,收费期限到期并非意味着“免费午餐”时代的到来。
比如,2015年底,山东省有15条政府还贷的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到期。对此,山东省政府要求,该省通车及在建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继续实行统贷统还和收费管理,待国家出台新政策后按相关规定执行。这意味着,15年收费期限到期的15条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将继续收费。
山东省的做法并非没有依据。2015年7月,交通部举办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相关内容。
交通部法制司副司长魏东介绍,根据修订稿内容,政府收费公路中的高速公路实行统借统还,不再规定具体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债务的原则,以该路网实际偿债期为准确定收费期限。特许经营公路中的高速公路的经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0年,对于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高速公路,可以约定超过30年的特许经营期限。同时,对为高速公路或者提供高速公路通行能力增加了政府债务或社会投资的改扩建工程,可重新核定偿债期限或经营期限。
这也意味着,中国的高速公路收费将长期存在。对此,赵坚表示,收费公路肯定还会继续收费,新政策可能会把原文件中“到期不再收费”的说法作一定修改。
个别地区收费标准先降
事物总有其两面性,“坐地收钱”看似风光,但收费公路的日子其实也并不好过。
交通部发布的《2014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显示,2014年,全国收费公路收支缺口为1571.1亿元。其中,高速公路收支缺口1359.6亿元,一级公路收支缺口170.8亿元,二级公路收支缺口24.9亿元,独立桥梁隧道收支缺口15.8亿元。
一位地方高速公路管理人员此前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我国高速公路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政府还贷公路,一类是经营性公路,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基本上都在亏钱,只有民间资本投资的经营性高速公路在赚钱。
上述高速公路管理人员进一步解释道,民间资本投资的高速公路之所以赚钱,主要在于其愿意投资建设的公路一般都位于车流量大的平原地区。即便是执行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政府也会在税收等方面给予行政补偿。而车流量少、建设成本高的山区高速公路则只能靠政府投资。
不过,即使个别路段有盈利,也难改变我国公路经营的整体状况。赵坚表示,不仅收支存在缺口,全国收费公路还有近4万亿元的债务,且还需要为新建路段筹钱。以此来看,降低收费公路的收费标准,其难度会比较大。
值得注意的是,从今年6月1日起,湖北省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总体降低了10%左右。这也被认为是高速公路收费标准降低的一个信号。对此,赵坚认为,未来债务状况比较好的个别地区可能会率先尝试降低收费公路的收费标准,比如一些车流量较大的平原地区,但不太可能出现全国性的普降。(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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