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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回报低于存款利息 商铺售后包租变成吸金无底洞

2016-07-09 12:21 来源:证券时报 0

­  18年协议“绑身”

­  业主束手无策

­  不过,最让孔先生及大多业主苦恼的不是实际到手的租金低,而是作为业主,在签定了委托管理协议后,自己的商铺“自己不能做主”。

­  “当时买商铺的时候,开发商营造一种火热销售的紧张气氛,并且以各种口头承诺表示商铺到手后会有高额回报。我们就觉得大家都在买,这个商铺的投资回报应该会比较可观。再加上开发商是上市公司,名气也比较大,所以没有仔细看委托管理协议,也就匆忙签约了。”孔先生说。

­  然而,也就是这一纸长达18年有效期(截至2030年)的协议,让业主们束手无策,只能闷吃“哑巴亏”。

­  孔先生看来,这纸协议属于明显的“霸王条款”。以孔先生商铺为例,目前他的商铺尚未出租,孔先生就想自己使用商铺。但按照协议,业主虽然拥有商铺的产权,但使用时又同时是实际承租人,就要向万翔缴纳租金。

­  此外,如果在协议期内,业主想要转卖商铺,按照规定,“商铺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应事先确认接受甲方地位并受本协议约束,继续遵守本协议并履行协议约束”。也就是说,业主要将商铺转卖给买主的前提是,买主要同意继续将商铺的委托经营权交给万翔。

­  “不少有意向的买主知道这点后,就不想接手商铺。现在这商铺对我们业主来说,就是没有自主权,自己没法出租、没法自由使用、没法随意转卖。”孔先生说。

­  不过,对于该份协议是否属于“霸王条款”,法律人士有不同的看法。北京一资深律师对记者表示,既然甲乙双方当初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了委托经营管理的协议,就表示双方接受协议条款,这就不能认定为“霸王条款”。但根据合同,乙方只有权利收取租金的10%的服务费,其他费用无权从租金中随意扣除,这些费用应该由实际承租人承担,而非业主承担。因此,从这个角度看,乙方可能有违约的行为,甲方可以此为依据对乙方提起诉讼。

­  不少业主反映,万翔多扣租金,实则反映的是开发商资金链紧张,用租金“补窟窿”。根据上述羊尖商业广场负责人的名片显示,其公司全称为“无锡万翔商业物业运营有限公司”,该公司的发起股东就是无锡五洲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无锡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

­  万翔背靠的是香港上市房企五洲国际,但受房地产行业不景气的影响,此前有媒体报道称,五洲国际资金链出现了问题,在江苏的多个楼盘处于被质押无法办理产权证的状态。据五洲国际2015年财报显示,其年内收入约33.33亿元,同比下降近23%;净利润亏损4.82亿元,同比降幅更是高达291%。同时,负债比率由2014年的86.2%激增至2015年的123.5%。(孙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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