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泰电气多次涉嫌造假 监管部门或出雷霆重手
专家建议在监管上下重手
这不是欣泰电气第一次违规,此前其就多次涉嫌财务造假。
自欣泰电气为上市做准备之时,其就在多处埋下地雷。2011年,欣泰电气收购辽宁欣泰股份有限公司66KV及以上油浸式变压器业务相关资产,并申请上市,但由于其收购该项业务后收入出现大幅下降,辽宁欣泰股份出现经营亏损,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其第一次上会被否。
2012年7月3日欣泰电气IPO成功过会。根据证监会披露的欣泰电气创业板首发招股说明书,欣泰电气发行2335万股,发行后总股本9335万股。当时就有业内人士指出,欣泰电气在上市前的资产重组时,以偷梁换柱的资本运作手法,将其母公司原始国资资产辽宁欣泰旗下的经营资产实现上市,从而制造一个父借子壳上市的“戏码”,利用空手套白狼的手法多次侵吞国有资产。同时,更有相关人士直指,欣泰电气涉嫌虚增利润约为其报表显示净利润的40%以上,且负债居高不下,涉嫌严重财务造假。
2015年7月14日,欣泰电气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同年11月27日其自曝“家丑”承认造假。从立案调查开始,欣泰电气定期发布存在暂停上市风险提示信息,但A股市场上,在被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中,处罚和谴责还是监管部门对其违规行为进行的最常见的处理方式。
2016年6月1日,欣泰电气公告称,涉嫌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
监管层披露,由于应收账款余额过大,为保欣泰电气顺利上市,于2011年12月份至2013年6月份,欣泰电气通过外部借款,使用自有资金或伪造银行单据的方式,在年末、半年末等会计期末冲减应收款项,大部分在下一会计期初冲回,致使其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 IPO申请文件中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登陆创业板之后,欣泰电气在2013年、2014年的年报中均有虚构财务数据的行为,2014年年报中,还存重大遗漏问题。
贺在华认为,财务造假一直屡禁不止,造成一现象的原因是市场监管机制还不够完善,企业钻法律空子。“财务造假对资本市场有极大的负面影响,提高市场风险。对于阻止此类行为的发生,应当完善配套监管措施,强化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在重组上市过程中的责任,按‘勤勉尽责’的法定要求加大问责力度”。
反观在国际资本市场,监管部门对造假者的打击可以说是“毁灭性”的,一旦发现上市公司存在造假行为,其处罚结果往往让造假者对违规成本极为忌惮。
葛甲表示:“财务造假的背后意味着相关各方能获取高额不法利益,但坑害的却是投资者利益,以及资本市场的规则与秩序,造成投资者对资本市场失去信心。解决这个问题应该先从监管措施下手,严格落实退市制度,该退市的坚决退市,该申请司法机关介入的绝不搞模棱两可,唯有如此才能刹住这股歪风。与此同时,立法的步伐不能停顿,在监管上下重手为的是短期内遏制财务造假势头,完善法律法规才能长治久安。”
编者按:个别上市公司进行利益输送却又希望瞒天过海,就会通过违规信披、隐瞒信披的方式隐秘进行。如果对于信披违规监管和处罚不到位,不足以震慑违法犯罪者。今年以来,有80多家上市公司因信披违规被监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本专题聚焦信披违规较为严重的上市公司,深入剖析违规背后存在的问题。同时,我们也鼓励投资者站出来维权,依法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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