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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陆丰“坟爷”当庭认罪求轻判 将第二次开审

2015-09-17 15:38 来源:南方都市报 0

  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原人大代表、陆丰市潭西镇安福公墓园负责人林耀昌此前因承包公益性公墓涉嫌非法经营敛财,被多家媒体曝光,备受社会关注。今日上午,“坟爷”被追加起诉行贿时任陆丰公安局局长陈俊鹏20万一案,在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庭审中,“坟爷”当庭认罪,并求轻判。

9月17日,“坟爷”林耀昌在位于长安镇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出庭受审。南都记者 梁清 摄

9月17日,“坟爷”林耀昌在位于长安镇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出庭受审。南都记者 梁清 摄

  受上级法院指定,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受理了林耀昌被指控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该案于今年1月13日进行了第一次公开开庭审理。坟爷当庭认罪,但指认是受到公安局迫害,被陈俊鹏索贿。庭上还对林耀昌涉嫌非法占用农地的情况进行了补充调查。第一次公开开庭并未当庭宣判。

  第二次公开开庭中,公诉机关追加指控称,2013年4月,林耀昌因涉嫌非法占用农地犯罪被陆丰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林遂找到好友吴某(另案处理),希望吴帮忙出面找时任陆丰市公安局局长陈俊鹏(另案处理)说情,请求陈对林从轻处理,吴答应。

  当月5日,林耀昌与吴某经商量后,由吴约陈到吴位于惠来县览表村的家里见面,乘机向陈求情。期间,林将现金20万元交给吴,准备由吴转送陈。当日下午,陈应约来到览表村与吴见面。吴就林被立案查处一事向陈求情。陈准备离开时,吴将林事先准备好的20万元放到陈的车后备箱内。

  起诉书称,林耀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对此追加起诉。(记者张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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