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欺诈再也不能退货了事 最低赔偿金额达500元
2015-03-15 09:02 来源: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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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欺诈再也不能退货了事 新消法将原来的“退一赔一”加大为“退一赔三”,最低赔偿金额500元

新消法实施满一周年,商家消费欺诈再也不能退货了事,因为“退一赔一”已加大为“退一赔三”,最低也得赔500元。让我们用三个案例来诠释:
卖过期化妆品 退款再赔500元
改6.5元蛋糕生产日期 超市赔了500元
500元干贝发霉 商家赔1500元
遇到消费欺诈,商家再也不能退货了事了,他需要承担三倍的赔偿,至少要500元。新消法让商家加大了赔偿力度,将原来的“退一赔一”加大为“退一赔三”,最低赔偿金额500元。市民消费时再也不用担心被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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