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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营养协会遭疑无官方认证 交钱9.5万可当副会长

2014-12-21 09:18 来源:北京青年报 0
民政部网站无法查到中国营养协会信息,交1.45万元能当协会副理事长。

  疑点四

  “协会”和“学会”,是否存在合作关系?

  根据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批准筹备。而协会和学会仅一字之差,按照规定是无法成立。协会工作人员称中国营养协会和中国营养学会是同行,只是协会是在香港注册的社会团体。

  针对这四个疑点,早在11月5日,北青报记者就按照中国营养协会的要求发送了采访函,但截至12月12日一直未得到协会方面的回应,在此期间记者多次联系协会工作人员,对方均称会长目前正在出差无法回应。12日下午记者最后一次致电中国营养协会,工作人员表示会长刚刚去宁波参加会议,要等到会长返回北京后才能全面地给予相关答复。“非常抱歉,前几天会长回来了两天我忘记和他说了,等他下次回来我一定转告他。”协会的工作人员说。

律师说法

中国营养协会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浙江碧剑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吴有水告诉北青报记者,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在某省范围内的协会必须经过省级民政部门的备案,方能成立合法的协会,而如果冠以“中国”字头的协会,则必须由民政部备案,否则该协会组织的存在就不具备合法性。“现实中也会有不少组织到香港去花钱注册一个公司或者协会,但根据相关规定,这样的协会在大陆是不符合规定的。”吴有水律师说。

  对于中国营养协会和北京诺尔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办公地址一致的问题,吴律师认为这种形式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我国法律规定,一个协会必须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协会的账号也应该是独立的,像中国营养协会这种方式,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吴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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