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江西省发改委原主任李安泽:拍千万画作赠于丽芳
周建华举报称,该案起源于“于姐”的丈夫和李安泽的打击报复。周通过其家属和律师,向有关部门和媒体密集地举报李安泽。
李安泽被举报任新余市市长时“贱卖”土地,致国有资产流失近10亿元。当年的地块,如今已是楼宇林立。
在周建华举报李安泽的诸多事项中,最严重的一起是,李安泽违规将300多亩土地廉价出让给“于姐”的商人朋友,致国有资产流失近10亿元。
他举报称,新余高专为了专升本,经新余市委、市政府批准择地新建,建设资金主要通过拍卖老校的300多亩土地筹集。2009年,这300多亩地对外进行公开拍卖,但时任市长的李安泽擅自中断了拍卖程序,以建设国际商贸城为由,按协议价70万每亩将土地出让给了与“于姐”关系密切的浙江商人陈某。而大约半年后,相邻地段的新余市委党校80多亩地拍卖价325万一亩成交,卖了近3亿。周建华认为,无论环境、地段都比党校好的新余高专校区300多亩地只卖了两个多亿,致国有资产流失近10亿。
周建华的辩护律师周泽向媒体提供了一份签订于2009年5月20日的土地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土地面积为339.03亩的新余高专老校区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泰耐克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商业与房地产开发,双方商定,地块出让价为人民币70万元每亩,总价为23732万元。
当时,代表泰耐克公司签署合同的正是陈某。
《中国经济周刊》从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土地中标结果中获悉,该地块被分为四块标的在3年间分3次被新余泰耐克置业有限公司拍得。其中,2009年10月编号为1-5-355的 43.7亩地,成交价为84.7万元/亩;2010年1月,编号为1-5-353的128亩地以出让底价80.5万元/亩成交;2011年10月,编号为1-5-354-1的117.6亩地出让价格为201万元/亩,1-5-352的28.7亩地出让价格为271万元/亩。这4块地总计318亩,成交均价约为121万元/亩。
从公示的结果看,相比同样地段的土地交易价格,该地块每亩约121万元的成交价是明显偏低的。《中国经济周刊》从新余市国土资源局网站获悉,2010年11月30日,与其相近的位于北湖西路(原市委党校)的土地经过13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103次的激烈竞价,最后是以325万元/亩的竞拍价成交的。
在周建华看来,李安泽此举是为了巴结“于姐”夫妇,以图获得晋升市委书记的机会。
2010年3月,李安泽晋升新余市委书记。
据周建华举报称,李安泽“当了书记后,狂得不得了,拉帮结派,独断专行”。2009年,时任新余市市长的李安泽提出要重修从新余市到分宜县的清宜公路,这遭致时任新余市委书记汪德和的极力反对,汪认为,自通往分宜县的高速公路修好后,这条路很少有车辆走,再重修毫无价值。但接任市委书记后,李安泽还是坚持花了近10亿元按一级公路标准重建这条路。
作为一个仅有33万人口的小县城,分宜在开通高速公路之后是否还有必要花巨资高标准重修这条路,据《中国经济周刊》了解,这在当时的新余市官场确实是有质疑的。
据周建华称,李安泽没有对外招标就把这条路的三个标段交给了另一位与“于姐”关系颇好的商人邓某,邓某再转包出去。
分宜县政府网发布的《分宜县人民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记录摘要》显示:会议要求,清宜公路的建设要严格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和部署,确定由赣商集团作为投资建设方,不计利息,也不下浮,由交通部门再与该集团协商好有关事宜,早日与其签订协议。
而据公开资料显示,赣商集团于2009年2月24日于上海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集团董事局主席为邓某。
2011年,市委书记任上的李安泽还提出从财政出钱建一个像美国白宫一样100年不落后的市行政中心,即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的办公大楼。但时任该市人大主任的周建华认为设计的方案很不科学和合理,因此强烈反对,甚至以“告到省委去”相要挟。而李安泽则极力坚持。
据周建华称,两人终因此而走向决裂。
周建华总结李安泽的仕途经验时较为刻薄:李安泽不管有钱没钱就喜欢搞市政工程建设,尽管新余市财政担保债务已高达130多个亿,他还要不断地修路,而且不对外招标。“他的目的是拿项目去换关系,拿关系去争权力,再拿权力去谋私利,这就是他从政做官的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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