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百亿村官"天河区冼村卢穗耕外逃 后台系曹鉴燎
洗牌 卢穗耕外逃后,冼村的治理结构仍没有变化
现在4年过去,同意拆迁的村民有家无法回,只能到黄村等地租房居住,也是怨声载道。打破拆迁僵局,让村民重建家园,成了冼村的难题。
通过维权,村民向国土部门、城建规划、档案馆申请信息公开,逐步了解了冼村部分土地信息,看到了“不平等”的合同:有一份合同中,冼村出地,合作开发的物业,冼村享有的利益只占到三成。“盖楼都是地值钱嘛!”这被村民认为利益被卢及其同盟者侵吞了。
这些合同,被村民认为是非法的合同,要重新签订合同,收回冼村的利益。村民的根据是广东省的文件。
按照《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中的第九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成员大会。凡涉及成员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提交成员大会讨论决定。
“卢穗耕谈的这些合同,都没有经过全体村民同意,所以是非法的。”冼村部分村民认为。
拆迁要继续,利益要收回,要化解这些矛盾,冼村自治成了新的选择。但现在的难题是,在《村民组织法》实施3年后,主政天河区的曹鉴燎,通过一些手段,把类似冼村这样的城中村的权力结构进行了变更,自治现在也是困难重重。
2001年,天河区出台《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基本规定》,第七条“股东代表大会是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这与广东省出台的文件中的第九条相悖。
正是根据天河区的文件,在卢穗耕时代,冼村只有56个股东代表,其中只有大约10人与卢没有亲友关系,掌控这56人,就可以做出重大决定。
到卢外逃后,冼村的治理结构仍然没有变化,只是股东代表增加到了88人,但由88个人决定全村事务,已经脱离了村民自治的轨道。
现在,冼村的村民继续上访,希望按照《公司法》规定直选冼村村公司董事会。而卢穗耕外逃后,88个股东代表选出的董事会,村民们也要求撤销,因为不是直选出来的。
村民信访的结果,是层层被否决,现在到了广州市,信访结果还没下来,“如果继续被驳回,我们就要到法院起诉。”冼耀均告诉记者。
冼村政治治理结构上的矛盾,使得村民无从信任现有的村官,合作也就无从谈起,拆迁僵局也无法打破。
每当夜幕降临,城市的霓虹开始闪烁时,千疮百孔的冼村,则恍若一片黑洞。留守的村民在废墟里穿梭,同意拆迁的则有家难归,哪天是个头,谁也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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