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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调整首套房贷款政策 二套认贷不认房

2014-10-01 14:07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10月1日讯 昨日,央行、银监会公布通知,对我国房贷政策作出调整,其中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首套房贷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7倍。

首套利率可七折

首套利率可七折

关键词:首套房贷款

有一套房还清贷款再购算首套

  根据通知,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通知明确,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当地城镇化发展规划,向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发放住房贷款。

关键词:保障性安居工程

贷款期限可延长至不超过25年

  通知要求,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财务可持续的原则,积极支持符合信贷条件的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建设项目。对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的贷款期限可延长至不超过25年。进一步发挥开发性金融对棚户区改造支持作用;对地方政府统筹规划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和普通商品房建设的安排,纳入开发性金融支持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关键词:市场化融资渠道

符合条件房企可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缩短放贷审批周期,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优先满足居民家庭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信贷需求。

  通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发行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发行期限较长的专项金融债券等多种措施筹集资金,专门用于增加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贷款投放。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合理配置信贷资源,支持资质良好、诚信经营的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普通商品住房,积极支持有市场前景的在建、续建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扩大市场化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积极稳妥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落点

福建贷款利率

7折可能性低

  海都讯昨日,记者从福州多家银行及相关主管部门获悉,将严格执行央行和银监会下发的通知。虽然央行的通知还没有具体传达到他们手中,但是执行主管部门的要求不会有任何问题,具体如何执行,将会根据总行制定的政策进行细化落实。

  福州一家大型国有银行房地产金融部专家分析,虽然央行此次明确指出了贷款利率的下限,也就是基准利率打7折,但是就福建省的金融环境而言,要达到7折的水平可能性很低。他说,按照目前多数银行的五年定期利率,基本上在5%左右,而贷款基准利率为6.55%,加上人工成本等相关成本费用,按照目前的贷款基准利率,已经很难说有利润,而如果做到更低的贷款利率,无疑是让银行赔本。因此,即使已经偿清房贷后再购房,可以按照首套房贷款利率执行,但他估计,贷款利率很难低于基准利率。

  记者了解到,目前福州各家银行中,首套房贷款利率都在基准利率上上浮5%到10%,而个别股份制商业银行的首套房贷款利率最高甚至上浮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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