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原院长冯虹受贿1900万被判刑18年
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原院长冯虹受贿1900万被判刑18年。
冯虹,1958年出生,曾是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留日医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辽宁省优秀专家。资料片
登录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的官方网站,在领导班子一栏介绍中,只有书记、副院长、副书记、纪委书记,没有院长。他们的前院长、党委副书记冯虹现在的身份是一名服刑人员。
冯虹因在工程承揽、项目招标、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采购、工程款、货款结算、人员招录、职务晋升等项目上受贿贪污近1900万元,获刑18年。
冯虹,女,1958年出生,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留日医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辽宁省优秀专家。
医院院长涉案金额近1900万元
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是国有事业单位,行政级别正处级,主管部门是沈阳医学院和沈阳市卫生局。1987年沈阳市中心医院划归沈阳医学院,更名为沈阳医学院附属医院,2005年更名为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2006年冯虹任院长后,人事科划归冯虹分管,2012年设备科也归冯虹管。医院的行政最高权力是院长,按正常情况,医院的一些重大事项应由行政班子向党委班子汇报,但在她任院长期间,说两个班子都是一套人马,行政班子会定就可以了。她在基建工程和付款、甲控材料、医疗设备、耗材、药品采购和付款以及人事任免等方面都有职权。”医院的党委书记在作证时表示。
检察机关指控其受贿的金额为1487万余元人民币、20万美元、22万欧元,折合人民币1826万余元;在2012年3月至2013年2月期间,其利用分管财务的职务便利,侵吞单位公款50万余元。
涉及基建、人员、药品等多个项目
检察机关指控冯虹受贿共59起。“冯虹利用先后担任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副院长、院长的职务便利,为沈阳建筑设计院、沈阳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装饰工程公司等企业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招标、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采购、工程款、货款结算、人员招录、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检察机关指控。
2008年,冯虹在接受采访时,曾向媒体这样描述即将开始的医院的改扩建工程:计划投资3.6亿元,开始开工建设总床位数达1300张,总建筑面积125000平方米,医疗卫生用地面积达到64420平方米的崭新的、现代化的医院。
2012年初,改建后的门诊楼正式投入使用,与内科病房楼、外科病房楼形成了从三面环抱医技楼的就医环境。而这些工程同时为冯虹带来了巨大的个人利益。
检察机关的指控中,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获得了医院改扩建工程合同价款为1.3亿元,而冯虹为此收取了该公司董事长送的人民币300万及22万欧元。
因为医院的信息化系统项目的招标,冯虹先后收受2家单位的150万元人民币。
在收取了一名行贿人10万美元的贿赂后,因为行贿人未能在医院的工程中中标,冯虹又帮助行贿人转包了医院的工程。
甚至在灯具、涂料、地板等项目上,冯虹都有钱款进账。而在医院药品、耗材、设备采购上的受贿更是非常常见。
在推荐学科带头人上,冯虹曾经收受了价值9万元的金条。
同样在人员招录上,冯虹也能起到非常大的作用:“在录用的过程中,我就会帮应聘的人员看看各个招聘岗位的报名情况,以便他能及时调剂到报考人少的岗位顺利通过笔试。如果笔试入围后,在面试过程中,因为我也是面试考官,我会给这个报考人员打相对高一点的分数。”冯虹供认。
在西安归案前断绝与外界联系
与外界传闻的其在北京归案不同,冯虹其实是在西安归案。“冯虹案发其实源于纪委对她爱人的调查。当冯虹得知纪委调查他爱人之后,离开了沈阳到了西安并与外界断绝了联系。纪委得知其下落后将其带回沈阳。后来在工作下,冯虹才交代了大部分未被掌握的个人受贿犯罪问题;同时她又主动交代了组织不掌握的贪污犯罪的问题。”知情人表示。
2013年4月17日,其沈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职务被罢免。
2013年4月20日,其因此案被刑事拘留,4月28日被逮捕。
2014年1月末,法院对其进行了一审宣判。
法院认为冯虹利用其担任奉天医院副院长、院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项目招标、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采购、工程款、货款结算、人员招录、职务晋升等事项上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其爱人共同收受或索取有关单位及个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还利用分管单位财物工作的职务便利,侵吞单位公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贪污罪。
其在主动交代组织不掌握的贪污犯罪,庭审时亦能如实供述,应认定为自首,可减轻处罚。法院最终以冯虹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50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0万元(已缴纳)。
宣判后冯虹上诉,后又撤诉。判决现已经生效。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