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国土局滨江湿地孤岛建豪华会所 专供领导使用
室内装修豪华
调查动机
此时,几名工作人员听见走廊里有声音便走了出来,记者表明身份后,对方称进楼参观需要他们打电话请示领导。几经联系之后,这里一名负责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需采访可与哈尔滨工大集团取得联系,国土局已经将这里卖给了哈尔滨工大集团,也不接受参观。当记者询问,为什么卖给哈尔滨工大集团、多少钱卖的、现在这岛上的楼房和别墅平时是干什么用的等问题时,负责人表示自己仅仅是在这打更值守,其他情况一概不知。
离开小岛之后,记者与哈尔滨市国土局取得了联系,该局宣传部部长张丽华表示,并未听说过国土局建设这样的小岛,需详细了解情况之后再做解释。当日17时,张丽华致电记者,称“国土局几年前参与过此事,但是去年就撤出来了”。记者追问“参与过”和“撤出来”是什么意思,张表示自己并不清楚,还需要进一步了解,同时希望记者可以去采访滨江湿地的管理部门、道外区政府或者哈尔滨工大集团。
4月16日,记者来到哈尔滨市道外区政府了解湿地上建豪华会所一事。记者发现,政府部门里的很多人都熟悉情况,但是坚决表示不能在报道中透露姓名。据一名知情的干部介绍,滨江湿地上的小岛是国土局3年前建设,位置比较私密,主要是搞一些内部的招待活动。湿地上可以盖豪华建筑吗?面对记者提问,这名干部坦言:“湿地上当然不能建楼,但是土地的审批单位是国土局,出了问题进行执法稽查的部门也是国土局,而这些建筑又是国土局建的,你说谁能管得了他们?”记者又问,国土局后来为什么将小岛上的建筑卖给地方国有企业哈尔滨工大集团?“可能是受大环境影响吧。”这名干部答道。
4月17日,记者到哈尔滨工大集团采访,但却没能见到相关负责人。
究竟是楼堂馆所还是检测机构?
4月18日,张丽华再次与记者取得联系,并发给记者一份关于建设哈尔滨市地质环境监测站项目的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内容为:“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水土资源的保护力度,国家和省相继成立了国土资源保护监测系统。2012年初,部、省国土系统领导相继来我市调研,对加强我市水土资源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此,我市成立了哈尔滨市地质环境监测站,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地下水动态监测、地质环境调查、地质灾害预测预报等工作,隶属于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9月,哈尔滨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开始筹备监测用房建设,主要用于放置大型监测设备、进行地质灾害预警、地下水动态监测和全市地质环境矿产人员的业务培训等。经相关部门批准,同意我局在道外区民主湿地建设地质环境监测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哈尔滨市河道管理条例》以及《哈尔滨市城市防洪规划》的相关要求,不得在岛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和设施,建筑结构为可拆除的木质结构,当防洪需要或者城市规划需要时,应将临时建筑无条件拆除。2013年2月,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施工单位,开工建设。
“2013年5月,我局召开会议认为,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清查楼堂馆所的紧急通知是对新一届中央政府八项规定的坚定落实,是下决心削减政府开支的具体措施。地质环境监测站项目虽已审批立项,实施建设,但我们要坚定不移地执行中央政府的通知精神,因此决定,立即停止和取消对市地质环境监测站继续建设。为不影响松花江百里生态长廊建设和滩涂开发利用,经道外区政府招商引资,哈尔滨工大集团进驻民主镇湿地,根据哈尔滨工大集团自营需求对该滩涂用地继续建设,我局收回了已投入的全部建设资金。”
4月21日下午,记者再次与哈尔滨工大集团取得联系,试图了解其企业性质及出资多少收购的国土局“地质环境监测站”,但直至记者截稿时仍未等到任何回复。
在记者注意到,情况说明中明确提出,哈尔滨国土局建设的“地质环境监测站”是在省、部级国土系统领导在调研之后而提出的明确要求。那么,在中央“八项规定”禁止的是楼堂馆所兴建,未明确禁止设立监测机构的情况下,国土局为何又做出“避嫌”之举,变卖“地质环境监测站”?
国土局建设所谓的“地质环境监测站”立项投资预计多少钱?哈尔滨工大集团购买随时可能拆除的“地质环境监测站”又有何用?哈尔滨工大集团购买后如果改变用途该怎么办?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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