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力宝前总裁张海外逃 在狱中靠“制造立功”减刑
最离谱的捷径 举报新发生的犯罪
在监狱中,像张海这样,走这条“越狱”捷径的犯人绝非孤例。一些虚假立功的操作手法与张海案如出一辙。
服刑者先通过狱外的帮手向办案人员行贿,购买正在调查的案件线索;然后勾结监管人员或通过律师会见渠道,将线索传递到狱中;最后由服刑者在狱中向司法机关“举报”自己层层买来的案件线索立功。
2008年6月,宜昌市的犯罪嫌疑人王功武在受贿羁押看守所期间,竟然“破获”了看守所外发生的一起盗车案,并将涉嫌盗车的周某检举到看守所。材料显示,2008年3月,王功武向其管教检举了一宗盗车案的线索,并对案发时间、地点、盗窃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家庭住址及被盗助力车价格等,都一清二楚。这些举报信息,均是律师晏某以4900元的价格从宜昌西陵公安分局云集刑警中队一民警高某处购得的。
被羁押还能举报外部新发犯罪,让检察官都不敢相信。真相大白后,民警高某和律师晏某因伪造证据罪被判刑。
没有狱外关系,也能立功。同监室内的犯人合谋,一人佯装脱逃,多人举报立功减刑。
2004年11月,在河南驻马店监狱服刑的罪犯白玉岗、樊献明与在同监服刑的李广、张爱国预谋,由张假装脱逃,然后由白、樊举报。最终,法院认定白玉岗、樊献明避免了一起罪犯脱逃、杀人的恶性事故,属重大立功。
买报纸也能减刑 监狱减刑寻租多
曾在江西省某监狱做过多年狱警的罗欣(化名)说,与法庭审判减刑相比,在监狱减刑显得更为容易,这也存在很大操作空间。罗欣打比方说,监狱中有三个人打架,如果狱警认为制止的人不重要,就可以将加分记在别人头上——他可以轻松地编造。
罗欣说,他当狱警时看到,服刑者花钱购买监狱自办报纸或者认购上级摊派的行业报来减刑。这引发罪犯疯狂订阅报纸的火爆场面。最终监狱只能限定每个罪犯每年只能订阅一份。
当时罗欣所在的监狱和函授教育机构联合培训。但是罪犯只需花一百多元钱就可以找人替考并获得证书。每个罪犯可以同时报考2到3个专业,每获一个等级证书就有望减刑20天。
2013年最高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显示,2008~2012年,检察机关纠正减刑、假释等不当的多达52068人。
最高检察院检察官尚爱国认为,监狱警察和法官手中握有决定罪犯减刑的权力,而罪犯是否遵守监规,是否有悔改表现,是否呈报、建议减刑,是否裁定,减多减少,早减晚减,完全由监狱警察和法官来决定,“还不受次数限制,间隔一两年就可以减一次,因此,监狱民警和法官手中的减刑权力变现和寻租的机会更多,几率更大”。(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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