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家卫生城市(区)、乡镇(县城)复审结果(附名单)
2014-01-08 09:26 来源: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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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3年重新确认国家卫生城镇名单
一、国家卫生城市、区名单
北京市:房山区、西站地区
天津市:和平区
吉林省:敦化市
上海市:嘉定区、松江区
江苏省:丹阳市、大丰市
浙江省:宁波市、金华市、衢州市
福建省:泉州市
山东省:龙口市
湖南省:株洲市
广东省:韶关市、东莞市
海南省:三亚市
四川省:遂宁市
陕西省:宝鸡市
青海省:西宁市
二、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名单
北京市
大兴区榆垡镇,通州区梨园镇
山西省
长治市壶关县城
上海市
嘉定区江桥镇,宝山区月浦镇、庙行镇,金山区枫泾镇
江苏省
苏州市梅李镇、张浦镇,无锡市东港镇,镇江市新坝镇
浙江省
杭州市桐庐县城、宁围镇,绍兴市绍兴县城,宁波市泗门镇、金华市浦江县城
福建省
福州市岳峰镇、亭江镇
安徽省
六安市霍山县城,铜陵市大通镇
山东省
滨州市邹平县城,青岛市长江路街道
河南省
洛阳市嵩县县城、新安县城,平顶山市宝丰县城
湖北省
宜昌市秭归县城
广东省
佛山市南庄镇、狮山镇,韶关市仁化县城,中山市东凤镇、黄圃镇,珠海市三灶镇
广西壮族自治区
玉林市容县县城
陕西省
宝鸡市千阳县城,咸阳市杨凌农业示范区
甘肃省
酒泉市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城
宁夏回族自治区
银川市贺兰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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