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苏向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2026-08-13 16:52
据滨州市纪委监委消息:经滨州市委批准,滨州市纪委监委对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苏向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苏向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违背组织原则,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财经法规,违规管理账外资金;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称评聘、职工录用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苏向华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滨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滨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苏向华开除党籍处分;由滨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