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一批任免职人员名单
7月29日下午,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任免职人员名单。
任命:
王静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
别丹丹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委员;
章燕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
董安峰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
李建澄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委员;
刘方方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
姚靖江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三省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汉琳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杜永勇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马云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董倩倩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左小宁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姚刚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
马云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朱旭为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张军、杨彤的陕西省陕北高原地区人民检察院(陕西省铜川崔家沟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起点新闻记者:李卓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