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版
闽南网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水利部:10种情形,禁止或不得开展用水权交易

新华社   2025-10-23 08:56

  记者10月22日从水利部了解到,为加强用水权交易监管,维护用水权交易市场良好秩序,水利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用水权交易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列出10种禁止或不得开展用水权交易的情形。

  水利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负面清单适用于区域水权交易、取水权交易和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等各种类型的用水权交易,主要从4个方面进行了规定:一是禁止转让方开展交易的情形,二是禁止受让方开展交易的情形,三是同时涉及交易双方的负面清单,四是可能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者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据介绍,对列入负面清单的情形,各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严禁开展相关交易。对负面清单之外的情形,按相关规定鼓励开展交易。(记者魏弘毅)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郑丽文当选带动入党潮?国民党公布近20天已
  • 广东省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
  • 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黄卫东、辛卫平、杨一中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