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版
闽南网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原检察长项明一审被判死缓

北京二中院金色天平   2025-08-04 11:15

  2025年8月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项明贪污、受贿案,对被告人项明以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追缴其贪污、受贿违法所得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黎巴嫩媒体:伊朗代表团暂停前往日内瓦与美
  • 拉夫罗夫表示俄军将密集打击乌军相关目标
  • 美军在东太平洋打击“贩毒船”致3人死亡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