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版
闽南网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继续执行现行电价

经济日报   2023-05-17 09:31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在严格成本监审基础上核定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进一步深化输配电价改革。

  《通知》强调,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电价政策。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由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系统运行费用包括辅助服务费用、抽水蓄能容量电费等,上网环节线损费用按实际购电上网电价和综合线损率计算。

  《通知》提出,执行工商业(或大工业、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用户,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下的,执行单一制电价;100千伏安至315千伏安之间的,可选择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315千伏安及以上的,执行两部制电价,现执行单一制电价的用户可选择执行单一制电价或两部制电价。(记者 顾阳)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两高”发布依法惩治新型、隐性职务犯罪典
  • 台北最新民调:蒋万安50.7%,领先沈伯洋8.8
  •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