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高云辞去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新华报业网 2023-01-12 19:46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费高云辞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请求的决定
(2023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费高云辞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费高云辞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请求的决定
(2023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费高云辞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