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版
闽南网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宏武决定逮捕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2-07-13 10:24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宏武决定逮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刘宏武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宏武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2026年福建省文旅经济发展大会 | 盛会启幕
  • 黎以双方同意14日在美讨论停火
  • 特朗普:与伊朗的会谈结果将在24小时内明朗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