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版
闽南网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宏武决定逮捕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2-07-13 10:24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宏武决定逮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刘宏武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宏武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受台风“米娜”影响 海南铁路部分进出岛列
  • 各地举行活动纪念九一八事变爆发94周年
  • 首架十五运主题彩绘客机正式投入运营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