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版
闽南网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富平监狱原党委书记、监狱长霍峰决定逮捕

陕西检察   2022-06-06 15:58

  陕西省富平监狱原党委书记、监狱长霍峰(正处级)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徇私舞弊减刑、暂予监外执行罪一案,由榆林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徇私舞弊减刑、暂予监外执行罪对霍峰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榆林市人民检察院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全国铁路暑运今日启动 预计发送旅客10.1亿
  •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卢继卿等同志职务任免的
  • 消息人士:美伊双方正在多哈举行间接会谈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