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最低工资标准一览:按区域划分为四档

湖北日报   2021-08-31 15:51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33号)精神,2021年9月1日起,湖北省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全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域划分为四档 ,依次为2010元、1800元、1650元、1520元 ,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19.5元、18元、16.5元、15元 (各档标准及适用区域附后)。

  各级人社部门将依法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

  附: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娄底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
  • 立场坚定!张善政表态拒改中正路名称、移蒋
  • 民进党议员爆赖清德常和罢团开会 中国国民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