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拟明确医师公共场所自愿施救不担责

新华社微博   2021-08-13 17:03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13日介绍,即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医师法草案三审稿进一步充实对医师的保障措施,明确医师在公共场所因自愿实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明确医疗机构应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或者建立、参加医疗风险基金。(记者罗沙)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海南自贸区封关在即 今年海南出入境人员突
  • 支持郑丽文选国民党主席?洪秀柱:支持跟我
  • 国家医保局:2025年底前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均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