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西安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强小安决定逮捕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1-01-18 16:55

  陕西省西安市原副市长强小安(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陕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强小安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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