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拟进一步完善低龄未成年人犯罪规定

新华视点   2020-12-21 11:06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立法规划室主任岳仲明12月21日表示,即将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将继续审议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其中将进一步完善低龄未成年人犯罪规定,将虽未致人死亡,但属于“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情形增加规定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10月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敢于担当,
  • 香港特区政府公布“粤车南下”将于今年11月
  • 国台办:赖清德是不折不扣的“和平破坏者”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