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凯决定逮捕

辽宁检察   2020-07-20 15:23

  辽宁省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凯(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0年7月15日,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邢凯作出逮捕决定。

  来源丨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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