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凯决定逮捕

辽宁检察   2020-07-20 15:23

  辽宁省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凯(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0年7月15日,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邢凯作出逮捕决定。

  来源丨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十四五”全国文化产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8.
  • 涉有毒有害食品、问题餐具等 最高检发布典
  • 我国将开展第二次全国非遗普查 建立非遗资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