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检察可以代未成年人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中国之声   2020-05-29 10:45

  【公安、检察可以代未成年人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最高检等9部门今天发布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发现未成年人需要保护救助的,应当委托或者联合民政部门或共青团、妇联等提供救助;发现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予以惩处;发现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依法代未成年人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总台央广记者孙莹)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谢瑞
  • 洛杉矶奥运会滑板项目参赛资格分配方式公布
  •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一批任免职人员名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