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检察可以代未成年人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中国之声   2020-05-29 10:45

  【公安、检察可以代未成年人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最高检等9部门今天发布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发现未成年人需要保护救助的,应当委托或者联合民政部门或共青团、妇联等提供救助;发现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予以惩处;发现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依法代未成年人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总台央广记者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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