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草案明确宠物损害责任 遛狗未拴绳致伤害追责

央视新闻   2020-05-17 10:40

  民法典草案侵权责任编专设“饲养动物损害责任”,规定:①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担责;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减责。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担责。专家表示,没注射疫苗、遛狗未拴绳造成损害的,即便是受害人故意激惹,也不能免除饲养者的责任,只能减轻。

民法典草案明确宠物损害责任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海南省拟任干部人选公告
  • 秦国文任中共河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 亩产首次突破400公斤 我国早稻单产创历史新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