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市总工会:提前发放全年法定节日慰问品

湖北日报   2020-04-13 15:59

  近日,荆州市总工会印发《关于广泛动员全市各级工会及广大职工积极消费助推荆州经济发展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基层工会将全年可发放每人不超过1700元的法定节日慰问品,今年提前在6月30日之前发放,经费充足的企业单位工会每人不超过2000元。

  深入开展“职工爱心消费扶贫、助推全面迈入小康”活动,基层工会在鄂工发[2018]6号文件规定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限额标准外,今年可按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标准,集中采购荆州市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发放给工会会员或职工。支持基层工会为会员购买荆州旅游年票,助推荆州市旅游消费市场复苏。各级工会要积极引导职工自主消费,带动身边群众增强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各项疫情防控指令和纪律规定,准确执行《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确保工会经费使用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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