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聂仲秋决定逮捕 涉嫌受贿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0-03-05 14:58

  陕西省西安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党组成员聂仲秋(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陕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咸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聂仲秋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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