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租房屋不登记信息将被计入信用记录 不良信用记录有什么影响?

华声在线   2019-11-27 10:24

  据江苏省政府网11月26日公布了《江苏省租赁住房治安管理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出租房屋,出租人应当自租赁合同订立之日起7日内申报登记信息。未按规定申报、转报登记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依法予以处罚、记入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怎么查询 个人信用记录可网上查询)。

江苏出租房屋不登记信息将被计入信用记录

  出租人可以通过哪些渠道申报登记信息呢?共有五种渠道:(一)通过租赁住房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自主申报;(二)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申报;(三)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互联网平台出租住房的,可以约定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互联网平台经营者申报;(四)通过房屋所在地物业服务企业转报;(五)通过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转报。已经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信息推送至公安机关,出租人不再申报登记信息。

不良信用记录会有什么影响?

  征信出问题会导致以下不良后果:

  1、信用出问题,以后不能再办理其他信贷业务;

  2、如果是欠贷款不还款出现的信用问题,可能会被银行起诉到法院,严重的可能会坐牢。

  3、银行在贷款、审批信用卡前,都会查一查申请人的个人信用报告,这是少不了的步骤,而且每次的查询记录,都会储存在信用报告里,保留两年的时间。包括谁查的、什么时候查的、因为什么查的。

  而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个人征信记录的管理和查询都是央行在统一管理,只能用时间来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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