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故意高空抛物可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新华视点   2019-11-14 11:06

  【#故意高空抛物#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规定,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意见同时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多次实施的;经劝阻仍继续实施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的;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记者罗沙)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景德镇手工瓷业遗存”成功申遗
  • 最新台风路径实时发布系统 12号台风“红霞
  • 广东省云浮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黄达辉严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