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原副市长、公安局长魏常平受贿案宣判

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8-14 10:44

  8月9日,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宜宾市原副市长、公安局长魏常平(副厅级)受贿案。法院判决:被告人魏常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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