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爆炸事故化工厂总经理张勤岳个人资料 曾因环境污染罪被判刑
新华日报 2019-03-22 18:16
昨日下午,江苏盐城响水县陈家港化工园区内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下称“天嘉宜化工”)发生爆炸事故(盐城响水化工厂爆炸人员伤亡 陈家港爆炸死亡人数),该公司在响水负责的总经理张勤岳在事故中受伤并接受救治,相关人员均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盐城爆炸事故化工厂总经理张勤岳个人资料
工商资料显示,张勤岳目前还在天嘉宜化工担任董事职位,同时在其对外投资的一家子公司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总经理。据2017年1月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底,被告人张勤岳、吴国忠在知情的情况下,合谋将天嘉宜化工羟基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工残渣交由无资质处理危险废物的当地村民填埋处理,累计124.18吨。
江阴环保局方面称,天嘉宜化工未按照环评要求合法规范处置,而是非法工业垃圾混合填埋在倪家巷村飞锡寺北侧和垃圾填埋场内,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江阴市中级法院认为,天嘉宜化工非法处置危险废物100余吨,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属单位犯罪、共同犯罪。张勤岳、吴国忠分别作为被告单位天嘉宜化工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应承担污染环境罪的刑事责任。
张勤岳因环境污染罪被判刑一年六个月
最终,天嘉宜化工因犯污染环境罪,被罚人民币100万元;张勤岳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被告人吴国忠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