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司全部撤销意味什么 内设机构与职责变化揭秘
2013年卫计委“三定方案”中,规划与信息司的职能为“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8年卫健委“三定方案中,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的职能为“承担健康中国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2013年卫计委“三定方案”中,基层卫生司的职能为“拟订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政策、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2018年卫健委“三定方案中,基层卫生司的职能为“拟定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2013年卫计委“三定方案”中,妇幼健康服务司的职能为“拟订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2018年卫健委“三定方案中,妇幼健康司的职能为“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划,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第三,部分内设机构的职能中新增了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比如,刚刚提到的妇幼健康司,职能中还新增了“指导婴幼儿早期发展”;医政管理局的职能中特别提到了“行风建设”,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的职能中增加了“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新职责
政知道刚才说了,原卫计委十项“计划生育”的相关职责,在卫健委的“三定方案”中变成了一项。
有减少就会有新增。卫健委十四项主要职责中,第一项就是“组织拟订国民健康政策”—— 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相比2013年原卫计委的“三定方案”,还有两项是新增职责: 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延迟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这都与机构改革有关。
按照本轮机构改革方案,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包括原卫计委、医改小组办公室、老龄委办公室、工信部的烟草控制职责以及安全生产监督局的职业安全健康职责等。
后面三个都是此次改革中新纳入卫健委的职能。
“为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国务委员王勇在机构改革说明中强调了改革初衷。
与新职责对应,内设机构也多了两位新成员。
老龄健康司。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职业健康司。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另外,新增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工作由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负责。
领导班子“一正四副”
按照“三定方案”,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525名(含两委人员编制10名、援派机动编制4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29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总人数上,比2013年版的原卫计委“三定方案”减少了20人。
副主任也少了一名。
2013年的机构改革中,因为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存在,原卫计委在“一正四副”的基础上,增设了1名副主任兼任医改办主任,成为“一正五副”。
而2018年的机构改革中,国务院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设立,所以新组建的卫健委领导班子编制定为“一正四副”。
总编制人数减少,领导班子编制减少,但是司局级领导职数增加了。
2013年原卫计委的“三定方案”中,司局领导职数78名,另有国家卫生计生监察专员10名。2018年卫健委的“三定方案”中,监督专员被纳入司局级领导行列,职数扩充为88名。
不过,“卫生计生监察专员”改称为了“卫生健康督查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