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18年9月起开展散煤治理 重点打击四类违法行为

新华网   2018-08-24 15:42

  新华社合肥8月24日电 记者24日从安徽省工商局获悉,为最大限度减少散煤燃烧造成的环境污染,安徽省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从今年9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散煤治理工作,重点打击无照经营散煤等四类违法行为。

  根据安徽省工商局24日发布的《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散煤治理实施方案(2018-2020年)》,此次散煤治理重点打击四类违法行为:无照经营散煤,在禁燃区内销售散煤,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散煤,以及在农村地区销售、燃用硫分超过1%、灰分超过16%的散煤。

  方案要求安徽省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排查辖区内散煤经营主体,建立定点监管台账,逐户检查并明确属地监管责任人。对无照经营散煤的,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从快予以查处。

  方案还明确,全面清理禁燃区内非法设立的储煤场、散煤经营网点等,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对销售不符合标准散煤的经营者,依法从严惩处。对发现燃用不符合要求散煤的行为,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等规定,及时书面抄告环保部门。

  安徽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散煤治理还将加大对流通领域散煤抽检的力度,对不符合标准和要求的散煤追溯源头,依法立案查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记者董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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