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全文 10大章节涉及交通城乡等有图

新华网   2018-04-22 10:25

第八章 建设绿色智慧新城

  按照绿色、智能、创新要求,推广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使用先进环保节能材料和技术工艺标准进行城市建设,营造优质绿色市政环境,加强综合地下管廊建设,同步规划建设数字城市,筑牢绿色智慧城市基础。

第一节 坚持绿色低碳发展

  严格控制碳排放。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推广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保护碳汇空间、提升碳汇能力。

  确定用水总量和效率红线。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人的要求,强化用水总量管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节约用水制度化管理,对城市生活、农业等各类用水强度指标严格管控,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建设海绵城市。尊重自然本底,构建河湖水系生态缓冲带,提升城市生态空间在雨洪调蓄、雨水径流净化、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功能,促进生态良性循环。综合采用“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生态湿地”等低影响开发设施,实现中小降雨100%自然积存、净化,规划城市建设区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85%。

  推广绿色建筑。全面推动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和运行,开展节能住宅建设和改造。新建政府投资及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

  使用绿色建材。引导选用绿色建材,开发选用当地特色的自然建材、清洁生产和更高环保认证水准的建材、旧物利用和废弃物再生的建材,积极稳妥推广装配式、可循环利用的建筑方式。

第二节 构建绿色市政基础设施体系

  建设集约高效的供水系统。划分城镇供水分区,各分区间设施集成共享、互为备用,提高供水效率。因地制宜推进雨水和再生水等各类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实现用水分类分质供应,采用管网分区计量管理,提高管网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有效节约水资源。

  完善雨污分流的雨水排除工程系统。加强城市排水河道、排涝渠、雨水调蓄区、雨水管网和泵站等工程建设,实现建成区雨水系统全覆盖。新建雨水系统全部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制,逐步将容城、雄县、安新县城现有合流系统改造为分流制。

  建设循环再生的污水处理系统。统筹考虑污水收集处理和再生利用的便捷性、经济性,建设适度分散的设施。在特色小城镇、村庄推广分散式生态化的污水处理技术。

  完善保障有力的供电系统。增强区域电力供应,建设区域特高压供电网络。改造提升现有变电站,新建500千伏和220千伏变电站。积极引入风电、光电等可再生能源,作为新区电力供应的重要来源。新区供电可靠率达到99.999%。

  建设安全可靠燃气供应系统。根据新区发展需要,以长输管道天然气为主要气源,LNG为调峰应急气源,新建若干门站、LNG储配站,形成多源多向、互联互通的新区燃气输配工程系统。

  建设清洁环保的供热系统。科学利用地热资源,统筹天然气、电力、地热、生物质等能源供给方式,形成多能互补的清洁供热系统。

  建设先进专业的垃圾处理系统。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全面实施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分类运输、分类中转、分类处置,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中转站、终端处理设施、生态环境园,最终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市生活垃圾回收资源利用率达到45%以上。

第三节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有序利用地下空间。按照安全、高效、适度的原则,结合城市功能需求,积极利用浅层、次浅层空间,有条件利用次深层空间,弹性预留深层空间;协调各系统的空间布局,制定相互避让原则,明确各系统平面及竖向层次关系,实施分层管控及引导。

  优先布局基础设施。在城市干路、高强度开发和管线密集地区,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建设干线、支线和缆线管廊等多级网络衔接的市政综合管廊系统。建设地下综合防灾设施,形成平灾结合、高效利用的地下综合防灾系统。

  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坚持统筹规划、整体设计、统一建设、集中管理,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用地制度和权籍管理,推进地下空间管理信息化建设,保障地下空间有序利用。

第四节 同步建设数字城市

  坚持数字城市与现实城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适度超前布局智能基础设施,推动全域智能化应用服务实时可控,建立健全大数据资产管理体系,打造具有深度学习能力、全球领先的数字城市。

  加强智能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基础设施同步建设感知设施系统,形成集约化、多功能监测体系,打造城市全覆盖的数字化标识体系,构建城市物联网统一开放平台,实现感知设备统一接入、集中管理、远程调控和数据共享、发布;打造地上地下全通达、多网协同的泛在无线网络,构建完善的城域骨干网和统一的智能城市专网;搭建云计算、边缘计算等多元普惠计算设施,实现城市数据交换和预警推演的毫秒级响应,打造汇聚城市数据和统筹管理运营的智能城市信息管理中枢,对城市全局实时分析,实现公共资源智能化配置。

  构建全域智能化环境。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城市规划和建设,建立城市智能运行模式,建设智能能源、交通、物流系统等;构建城市智能治理体系,建设全程在线、高效便捷,精准监测、高效处置,主动发现、智能处置的智能政务、智能环保、数字城管。建立企业与个人数据账户,探索建立全数字化的个人诚信体系。健全城市智能民生服务,搭建普惠精准、定制服务的智能教育医疗系统,打造以人为本、全时空服务的智能社区。

  建立数据资产管理体系。构建透明的全量数据资源目录、大数据信用体系和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管理体系。建设安全可信的网络环境,建立安全态势感知、监测、预警、溯源、处置网络系统,打造全时、全域、全程的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决策体系,加强网络安全相关制度建设。

第九章 构筑现代化城市安全体系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针对自然灾害和城市运行安全、公共安全领域的突发事件,高标准规划建设重大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全面提升监测预警、预防救援、应急处置、危机管理等综合防范能力,形成全天候、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安全雄安。

第一节 构建城市安全和应急防灾体系

  构筑城市安全运行体系。在新区水源保障、流域及城市防洪、能源供应、交通运营等与城市运行密切相关的各领域,运用区域协同、层级设防、智慧防灾、立体防护等防灾策略,抓住规划建设运营关键环节,超前布局、高质量建设、高效率管理,构建安全韧性的保障体系,为新区规划建设提供可靠支撑。

  健全灾害预防体系。深化城市地震、气象、地质、生物等领域的灾害风险评估,建立水源、防洪、能源、交通等安全隐患防控体系,加强监测预警。优化城市综合防灾布局,合理确定防灾分区。构建城乡覆盖、区域协同,陆、水、空、地下全方位消防系统,加强“智慧消防”建设,城乡消防安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建立安全可靠、体系完备、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系统,实现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融合发展。

  构建城市公共安全体系。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加强城乡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和制度建设。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严防生物灾害与疫病疫情发生。高标准建设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治安协同防控,提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加强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等基础网络的安全监管与保障,建立城市智能信息容灾备份系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健全综合应急体系。按照防空防灾一体化、平战结合、平灾结合的原则,完善应急指挥救援系统,建立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应急保障、环境保护、治安防控、消防安全、道路交通等部门公共数据资源共享机制。利用公园绿地、体育场馆、各类学校等旷地及地下空间,布局建设合理的避难场所及避难通道,形成就地避难、就近避难、步行避难的分级分类疏散系统。以干线公路网、城市干道网为主通道,建立安全、可靠、高效的疏散救援通道系统。建设供水、供电、燃气、交通等生命线应急保障系统;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形成完备的救灾物资、生活必需品、医药物资和能源储备物资供应系统。严格相关管理制度,统筹加强各种应急保障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和保障。

  提升综合防灾水平。利用信息智能等技术,构建全时全域、多维数据融合的城市安全监控体系,形成人机结合的智能研判决策和响应能力,做到响应过程无缝隙切换、指挥决策零延迟、事态进展实时可查可评估。全面提高综合防灾和城市设施安全标准,增强城市综合防灾能力。

第二节 保障新区水安全

  构建水源保障体系。依托南水北调、引黄入冀补淀等区域调水工程,合理利用上游水、当地水、再生水,完善新区供水网络,强化水源互联互通,形成多源互补的新区供水格局。

  完善大清河流域防洪体系。按照上蓄、中疏、下排、适滞的原则,充分发挥白洋淀上游山区水库的拦蓄作用,疏通白洋淀行洪通道,适当加大下游河道的泄洪能力,加强堤防和蓄滞洪区建设,提升大清河流域防洪能力。

  建设新区防洪安全体系。按照分区设防、重点保障原则,结合新区城镇规模及规划布局,确定起步区防洪标准为200年一遇,五个外围组团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其他特色小城镇防洪标准原则上为50年一遇;综合采用“蓄、疏、固、垫、架”等措施,确保千年大计万无一失。坚持新区防洪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城市建设相结合,顺应自然,实现人水和谐共处。

  确保新区防涝安全。起步区内涝防治标准整体为50年一遇,五个外围组团内涝防治标准为30年一遇,其他特色小城镇为20年一遇。统筹用地竖向、排水管网、城市河道、调蓄水面等排水防涝设施,构建生态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系统化排水防涝体系,确保排水防涝安全。起步区内部建立纵横交织、主次分级的排涝通道,利用城市水系、蓝绿空间以及大溵古淀调蓄涝水,在线实时监测白洋淀水位,适时抽排城市内部雨水,构建“北截、中疏、南蓄、适排”的排水防涝格局。

 第三节 增强城市抗震能力

  提高城市抗震防灾标准。新区抗震基本设防烈度Ⅷ度,学校、医院、生命线系统等关键设施按基本烈度Ⅷ度半抗震设防,避难建筑、应急指挥中心等城市要害系统按基本烈度Ⅸ度抗震设防。其他重大工程依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

第四节 保障新区能源供应安全

  落实安全、绿色、高效能源发展战略,突出节约、智能,打造绿色低碳、安全高效、智慧友好、引领未来的现代能源系统,实现电力、燃气、热力等清洁能源稳定安全供应,为新区建设发展夯实基础。

  电力。坚持绿色供电,形成以接受区外清洁电力为主、区内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为辅的供电方式。依托现有冀中南特高压电网,完善区域电网系统,充分消纳冀北、内蒙等北部地区风电、光电,形成跨区域、远距离、大容量的电力输送体系,保障新区电力供应安全稳定、多能互补和清洁能源全额消纳。长远谋划利用沿海核电。与华北电网一体化规划建设区内输配电网,配套相应的储能、应急设施,实现清洁电力多重保障。

  燃气。构建多气源、多层级、广覆盖的城乡燃气供应体系。依托国家气源主干通道和气源点,建设新区接入系统,合理布局区内燃气管网,保障新区用气供应;长远谋划利用更为清洁的替代燃料。

  热力。科学利用区内地热资源,综合利用城市余热资源,合理利用新区周边热源,规划建设区内清洁热源和高效供热管网,确保供热安全。

  节能。坚持节能优先,发展绿色建筑,推行绿色出行,加快开展梯级利用、循环利用,建设集能源开发、输送、转换、服务及终端消费于一体的多能互补区域能源系统,把新区打造成为高效节能示范区。

  智能。结合数字城市建设,运用互联网、物联网融合技术,推进能源管理智慧化、能源服务精细化、能源利用高效化,打造新区智能能源系统,进一步提高能源安全保障水平。

第十章 保障规划有序有效实施

  雄安新区是留给子孙后代的历史遗产,必须坚持大历史观,保持历史耐心,稳扎稳打,一茬接着一茬干。完善规划体系,制定配套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保障,做好与周边区域规划衔接,加强新区及毗邻地区管控,促进协调发展,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规划有序有效实施,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

第一节 完善规划体系

  完善规划编制体系。新区规划纲要是编制新区各级各类规划的准则和指南,是指导新区建设发展的基本依据。坚持以规划纲要为统领、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重点、以专项规划为支撑,形成全域覆盖、分层管理、分类指导、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按照把每一寸土地都规划得清清楚楚后再开工建设的要求,结合建设时序,深化细化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为新区全面建设做好准备。

  健全规划管理体制。河北省承担新区各类规划的组织编制、审批、实施、管理等职责,落实多规合一,按法定程序和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

  建立规划法规体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划纲要,研究推进雄安新区规划条例立法,按照创造“雄安质量”的要求,制定雄安新区规划技术标准、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技术规定等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

  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坚持开门开放编规划,汇众智、聚众力,搭建全过程、全方位的公众参与平台,健全规划公开制度,鼓励引导各领域专家和公众积极参与,在后续规划编制、决策、实施中发挥作用,确保规划反映民意,凝聚起人民群众建设新区的正能量。

  统筹安排规划实施时序。根据相关阶段建设目标要求,制定各类规划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适时启动重大项目建设,确保新区建设顺利进行。

第二节 建立规划实施制度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部署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综合协调,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单位,北京市、天津市等方面大力支持,河北省委和省政府履行主体责任,雄安新区管委会负责规划纲要的具体实施。建立新区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组织协调和咨询审查作用,完善规划实施统筹决策机制。

  加强规划监督评估。健全规划实施监管和考核问责制度,强化对规划实施的监督,确保规划有序落地。搭建新区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数字规划建设管理平台,建立“实施-监测-评估-维护”机制,提升规划的适应性。

  强化规划刚性约束。本规划纲要与相关规划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

  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规划执行中遇有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和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第三节 创新体制机制与政策

  围绕推进雄安新区规划实施,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制定出台支持政策,打造体制机制新高地,为新区建设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发挥对全国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引领示范作用。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新区机构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大部门制和扁平化管理,新区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优化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按照河北省授权,新区行使有关行政审批权限和管理权限,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建立全新的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提高行政服务效率;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强化公益属性,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有效形式。

  深化财税金融改革。建立长期稳定的资金筹措机制,中央财政通过设立雄安综合财力补助、统筹安排各类转移支付资金和加大地方政府长期债务支持力度等方式支持新区建设。对符合税制改革和新区发展方向的税收政策,在现行税收制度框架内支持在新区优先实施,对需要先行先试的可依法依规优先试点。支持雄安新区立足本地实际,率先在相关领域开展服务实体经济的金融创新或金融试验试点示范工作,推动国家级交易平台等重大金融项目先行先试,支持金融业对外开放新举措在新区落地。

  创新人才人口管理。探索实行有利于激发新区创新活力的人事、薪酬、住房、税收、养老等政策。探索实行个人所得税改革。实行开放便捷的人才引进制度,在技术移民和外籍人才入境、停居留、永久居留等方面制定更加便利的措施,建立人才特区。推进人口管理创新,实施积分落户和居住证制度,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统筹解决新区所需建设用地规模、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创新土地供应政策,构建出让、划拨、作价出资(或入股)、租赁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多元化土地利用和土地供应模式。以土地综合整治为平台,统筹推进城水林田淀系统治理。

  积极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主动服务北京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利用京津冀三地对外开放基础和雄安新区自然环境优势,构筑对外交流平台。吸引国家对外开放平台、“一带一路”国际组织优先在新区布局,在新区举办国际及国内高端论坛。支持以雄安新区为核心设立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中外政府间合作项目(园区)和综合保税区,大幅度取消或降低外资准入限制,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更好地以开放促改革、以开放促发展。

第四节 强化区域协同发展

  加强新区及毗邻地区管控。划定新区周边一定范围为管控区,实施统一规划、严格管控,实行统一负面清单管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格控制城镇建设方向,防止“贴边”发展。建设新区周边绿色生态屏障,加强流域生态修复、水系连通、入淀河流综合治理,开展平原植树造林和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加快腾退与生态功能相冲突的用地,防止城乡建设无序发展,抑制人口过度聚集。严格产业准入管制,新区周边严禁高耗水、高耗能及高污染项目进入。

  推进新区与周边地区协调发展。加强与国家有关单位、京津两市经常性、制度性协商,解决好涉及区域协同发展的相关规划建设问题。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新区着力与北京中心城区、北京城市副中心和天津市在功能上优势互补,实现错位发展、互利共赢;加强新区与保定、廊坊、沧州等周边地区相关规划的衔接,统筹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安排教育、医疗、卫生、体育等功能,统筹布局生态、产业、交通和基础设施,实行协同规划、产业联动,努力打造协调发展示范区。

附表:新区规划主要指标

  附表:新区规划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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