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全文

新华网   2017-12-24 20:55

­  三、明确主要任务

­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工作措施。

­  (二)指导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参与拟定脱贫规划计划。

­  (三)参与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危房改造、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

­  (四)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

­  (五)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协助管好用好村级集体收入。

­  (六)监管扶贫资金项目,推动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  (七)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做好贫困群众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激发摆脱贫困内生动力。

­  (八)加强法治教育,推动移风易俗,指导制定和谐文明的村规民约。

­  (九)积极推广普及普通话,帮助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  (十)帮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出建议;培养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新创业,打造“不走的工作队”。

­  四、加强日常管理

­  (一)落实责任。县级党委和政府承担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职责,建立驻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查考核。乡镇党委和政府指导驻村工作队开展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工作,支持驻村工作队落实精准帮扶政策措施,帮助驻村工作队解决实际困难。县乡党委和政府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

­  (二)健全制度。建立工作例会制度,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驻村工作队队长会议,了解工作进展,交流工作经验,协调解决问题。建立考勤管理制度,明确驻村干部请销假报批程序,及时掌握和统计驻村干部在岗情况。建立工作报告制度,驻村工作队每半年向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建立纪律约束制度,促进驻村干部遵规守纪、廉政勤政。要防止形式主义,用制度推动工作落实。

­  五、加强考核激励

­  (一)强化考核。县级党委和政府每年对驻村工作队进行考核检查,确保驻村帮扶工作取得实效。坚持考勤和考绩相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与期满考核相结合,工作总结与村民测评、村干部评议相结合,提高考核工作的客观性和公信力。考核具体内容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年度考核结果送派出单位备案。

­  (二)表彰激励。考核结果作为驻村干部综合评价、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驻村干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符合条件的,列为后备干部,注重优先选拔使用。

­  (三)严肃问责。驻村干部不胜任驻村帮扶工作的,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召回调整意见,派出单位要及时召回调整。对履行职责不力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或者有其他情形、造成恶劣影响的,进行严肃处理;同时,依据有关规定对派出单位和管理单位有关负责人、责任人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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