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最低工资标准规定:分为四档 12月1日起实施

杭州网   2017-11-06 17:18

  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17年12月1日起,将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1800元、1660元、150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8.4元、16.5元、15元、13.6元四档。

  《通知》要求全省各市根据所辖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公布,并报省人力社保厅备案。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司长吴奇修接受纪律审查和
  • 男子1450元变卖路边僵尸车被拘 谎称是报废
  • 00后女生坚持带癌上班一年半 网友:很坚强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